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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溧阳法院召开执裁协调配合工作交流会

2024-07-15 12:26:51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为建立健全执裁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形成高效化解执裁案件合力,推动执行实施和执行裁判工作提质增效。近日,执行局、民二庭联合召开执裁协调配合工作交流会。党组书记、院长吕捷,党组成员、副院长秦强,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云兰,以及执行局、民二庭部分干警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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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民二庭汇报了2021年以来执裁案件办理情况,分析了执行裁判案件反映出的特点、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执行局总结了近年来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需要统一的标准。两部门还就执行裁判案件在立审执协调配合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定期协调交流机制进行交流研讨。

秦院长要求,两部门就本次会议达成共识的内容要形成会议纪要并遵照执行,加强条线请示和跨部门沟通,提升案件执行质效。王院长要求,两部门要建立内部沟通交流机制,定期召开执裁协调配合工作例会,梳理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升执行裁判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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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院长就加强执行裁判立审执协调配合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坚持执源治理理念。要将执行实施、执行裁判工作当做一个整体考虑,执行法官要树立执源治理意识,民二庭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快速办理执裁案件、化解矛盾纠纷,尽快恢复正常执行程序。

二是坚持权益保障原则。贯彻现代化执行裁判工作理念,坚持善意文明执行,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执行救济路径,依法、平衡、全面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是不断提升执行效率。两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配合,缩短案件流转时间,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执裁工作的顺畅衔接和高效运行。

四是注重纠纷实质化解。两部门要坚持能动司法、能动执行,以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为抓手,创新工作机制,避免就案办案、机械司法,高质量回应当事人诉求。

五是坚持监督和支持并重。一方面,要发挥执行裁判的监督和规范作用,依法及时纠正错误执行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发挥执行裁判对执行实施的支持作用,防范和制裁利用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拖延执行、逃避执行等行为,促进高效公正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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