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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管好“毛孩子” ,做好“铲屎官”

2024-11-10 09:50:06 来源: 作者:戴伟民、黄彦 访问数:

近些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饲养宠物逐渐成为一种时尚,“铲屎官”队伍逐渐壮大,以“汪星人”为代表的宠物群体带给了人们陪伴和快乐,被亲切地称为“毛孩子”,但也带来了一些意想不到的烦恼,比如由于部分宠物饲养人或管理人缺乏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疏于管理,导致宠物伤人事件时有发生,引发矛盾纠纷。近日,溧阳市人民法院速裁中心就化解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

01简要案情

2024年7月某天早上,陈某携带其饲养的小体型宠物狗在小区楼下散步,突然被胡某饲养的未牵绳的大体型宠物狗追赶。陈某受到惊吓,立刻将小狗抱起,谁知在该过程中不慎摔倒,导致膝盖和手部受伤,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该小区进行现场处置,让胡某将陈某送往医院救治。后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语言冲突,陈某家人三次报警求助,但因双方各执一词,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陈某遂于2024年9月诉至法院要求胡某赔偿营养费、护理费等损失。

02调查与处理

鉴于原告陈某、被告胡某系同一小区的居民,本着邻里友好、以和为贵的原则,承办该案的戴伟民法官着重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

胡某认为在其家的狗接近陈某的狗时陈某误以为小狗会受到伤害,弯腰抱狗的过程中自行摔伤,其宠物狗没有对陈某的身体进行攻击,也没有对陈某家的狗进行攻击,陈某的受伤是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况且其念及陈某受伤的事实立刻安排车辆将陈某送往医院治疗,已支付了部分医疗费,但陈某仍多次上门骚扰,属于无理取闹,其不但不同意赔偿陈某营养费、护理费等损失,还要求陈某退还已支付的医疗费。

陈某认为胡某遛大型犬不牵绳造成险情且放任伤害后果发生,必须付出代价。

双方唇枪舌战,互不相让。戴法官一边安抚双方情绪,一边释法明理,引导双方尊重事实,理性沟通,他严肃指出胡某遛狗不牵绳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应当立即纠正并引以为戒,又对陈某婉言劝解,说胡某虽有过错但并非故意,希望她客观地对待此纠纷。戴法官接着劝说双方,无理者不应取闹,得理者也当让人,只有互让互谅,才能息事宁人。戴法官的一番说辞促使胡某认识到自己没有尽到看护自家宠物的义务,对造成陈某受伤表达了歉意,并自愿再补偿陈某的损失。陈某也认可胡某的态度,自愿接受胡某的补偿意见。胡某当场将补偿款支付给陈某。一起棘手的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最终以心平气和的方式得以解决。

03法官提醒

“铲屎官”们应本着“要么不养,要养就要负责”的观念,时刻绷紧安全防范这根弦,尽心尽力,认真负责。饲养人不应心存侥幸,该圈养的一定要圈养,及时为宠物注射疫苗、清理排泄物、牵好“安全绳”、带好“嘴巴套”,防范宠物伤人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宠物伤人事件,饲养人或管理人应积极对伤者进行救助,将对他人的伤害降到最低。如果不幸被犬只咬伤,受害人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就医治疗,切实保障自身安全。当事双方切记不要任性冲动,无端使矛盾扩大。否则,轻则造成经济损失,重则将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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