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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一执到底不放弃 20年老案终执结

2018-11-30 16:55:00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近日,我院顺利执结了一起20年的陈年老案。承办人查询账户看到“骨头”案的执行款到账后,立即通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拿到钱后表示这么多年过去了,虽然自己放弃了利息要求,但对这笔执行款已经不抱希望了,没想到还能拿到。 
  事情要从1997年说起,丁某从1997年4月23日至1997年7月14日,数次从郑某处购买水泥楼板,共拖欠郑某货款9754元。郑某诉至我院后,经我院法官调解,郑某与丁某达成调解协议,丁某于1997年12月5日前支付郑某水泥楼板款9754元。履行期限届满后,丁某并未履行,郑某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未发现被执行人丁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被执行人丁某下落不明,案件被裁定中止执行。到2002年4月3日,我院找到了丁某并决定将其予以司法拘留,然而丁某依未履行法定支付义务,再次杳无音讯,案件也就此程序终结。
  2018年,也是 “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决战之年,郑某抱着试试的态度,向我院申请恢复对该案的执行,4月19日,我院依申请恢复该案的执行。执行中,承办人向丁某发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并对丁某的财产进行查控,但一无所获。承办人一方面将丁某信息上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另一方面通过多方努力了解到丁某现户籍地址。
  6月,承办人到丁某的户籍地找到丁某及其家属,向其说明案件情况并告知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丁某家属表示一定转告丁某并催促他履行法律义务。
  法官说法:执行中,可能遇到执行不能的问题,希望当事人能够理解法院执行工作,但请相信只要立案执行,不管多少年,不管辗转几个承办人,所有执行人员捍卫法律权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初心从未改变。同时也提醒被执行人不要心存任何的侥幸,只要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实的义务,法院必定会一执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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