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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一赖到底” 法院上门依法搜查

2017-09-30 14:59:00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现在向你宣布溧阳市人民法院搜查令……”2017年9月28日下午,在被执行人杜某家中,我院执行局教导员张志平当场宣读了法院搜查令,出示完证件后,搜查组执行人员在报社和电视台记者等媒体监督下,依法对杜某家中各个房间展开地毯式搜查,整个搜查持续了近一个小时,共查获、扣押包括现金人民币2万3千3百元、存折及若干高档烟等财产,执行人员对搜查到的有价值物品登记造册并封存,并由专人对搜查、封存过程进行拍照录像。
  据了解,杜某因骑电动车不慎撞到同方向行走的王某发生事故,致王某受伤,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杜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杜某与王某就赔偿未达成一致协议,王某遂诉至我院,经鉴定,王某腰L1椎体粉碎性骨折,被评定为九级伤残,2016年11月8日,我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杜某应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王某医疗费等合计149305元。超过付款期限后,杜某分文未履行,王某遂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宗清依法向杜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限制消费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三番两次上门做杜某及其家人的思想工作,要求被执行人申报财产、履行付款义务,杜某一直未能履行义务,也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
  2017年5月17日,杜某因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我院拘留15日,其丈夫于拘留当日取走自己账户中19400元,该款项未用杜某的履行义务,司法拘留后,杜某仍不思悔改,自认为其名下无银行存款,法院暂时也无法处置其属于农村集体土地的农村房屋,遂继续拒不履行并打算“一赖到底”。申请人王某与杜某为同村人,多次向法院及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杜某有履行能力,此案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赔偿在社会上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针对案件中被执行人杜某可能隐匿部分财产及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恶劣行为,我院及时发出搜查令,对杜某家中进行突击搜查,搜查结束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释法析理后,表明了法院惩治失信被执行人和解决执行难的坚定决心。

法官到申请人家中了解详情

 

上门搜查被执行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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