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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溧阳法院千里追击之在霍邱

2019-07-01 11:19:00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被执行人和他的宝马车一起落网

6月21日,是2019年夏至,是一年中白昼最长的日子。也是溧阳法院执行局干警丁文标、胡斌待机时间超长的一天,从江苏溧阳到安徽霍邱,从上午十时到第二天上午十时,最将被执行人许某和他的宝马车尽数控制。

申请人杭某与被执行人许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2月做出判决判令许某应归还申请人杭某借款137000元,并承担相关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许某一直未履行,杭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6月21日,经申请人多次蹲守后发现被执行人许某在安徽省霍邱市众兴镇一厂房内做工。接线索后,溧阳法院执行局干警立马出发,于当天下午5时先抵达安徽省霍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请求支援,霍邱法院执行局当即派车派人并带路一同前往霍邱市众兴镇该厂房。抵达后,先并未发现被执行人许某的踪迹,只在厂房空地上发现了被执行人的宝马X5车,执行员当即联系拖车准备将被执行人的车辆拖走。在拖车过程中,被执行人许某出现了,他对法院工作人员拖车的行为表示极大的不理解,态度嚣张,满口脏话,叫嚷着“我连宝马车都开得起,还差这十八万元?”。承办人对其严肃批评教育并强制拖车,传唤许某第二天至霍邱法院执行局谈话。22日,许某仍然抗拒不配合并表示自己无钱归还,最终被采取了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若许某一直拒不归还,承办人将进一步采取相关措施处理其名下的有关财产。

路本是山高水远,但只要怀揣着执行工作的热情,就觉得“天涯若比邻”。被执行人隐匿财产之处皆为执行干警们的办公场所,不必妄想“心存侥幸,逃之夭夭”,只要执行干警在路上,被执行人的落网之日就终会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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