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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15万执行款年前兑现 交通事故案顺利执结

2019-02-03 14:11:00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能执行到的,我们一定会尽己所能的帮你们执行,有的执行不能的案件,也希望你们能理解。”2月2日,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的执行法官面对申请执行人声泪俱下的感谢时说道。

  据悉,该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发生于2006年,被执行人鲁某驾驶无证无照的二轮摩托车带乘朋友即申请执行人之女黄某与卡车相撞,造成鲁某受伤、黄某死亡。经交通事故认定,鲁某为事故主要责任人,案件经溧阳法院依法审理判决鲁某赔偿黄某父母18万元,但鲁某仅履行了1万元便杳无音讯。于是黄某父母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受制于当时信息化技术,找不到人和财产,案件被终结执行。
  2018年7月,执行法官根据该案新的执行线索,迅速通过查控系统扣划了鲁某银行账户8万元,但鲁某的电话却始终打不通。 
  细心的法官通过线索中的淘宝收货地址、汽车车牌号码寻到鲁某可能的工作所在地,扑空过几次后,在春节前的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中,执行法官以快递员的身份成功找到鲁某,经调查发现近年来鲁某因家中拆迁获得补偿款,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认罪态度恶劣,其家人甚至到执行现场胡搅蛮缠,最终法院对鲁某采取了拘留措施。
  2月2日,被执行人鲁某的家属带着15万元履行款来到法院,承认自己当时不了解情况,现在已经认识到过激行为的错误,请求法院提前解除对鲁某的司法拘留,让其能回家过年。考虑到拘留期间鲁某也主动承认错误,具结悔过,我院在办理完双方钱款交接后,征得申请人执行人同意,依法对鲁某提前解除拘留,目前,该案已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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