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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释法明理显成效 亲属代偿促案结

2021-01-15 15:42:00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一场意外,两个家庭陷入了困境;两次协商,执行干警担起了职责。法与情的交融,道与德的辩证,因为耐心调和 互让互谅,使得案结事了,寒冬不寒。

 

骑摩托车撞倒行人 被判赔偿损失

2015年1月,张某驾驶摩托车撞倒行人高某,致高某脑部受伤、左目失明、左侧轻度面瘫。2016年4月,高某就该起事故赔偿事宜诉至法院,溧阳法院经审理判令张某赔偿高某各项损失。

判决生效后,因张某未能及时支付赔偿款,高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本院经调查发现,张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张某已外出打工,执行干警经多方寻找均无法联系到张某本人,故该案迟迟未能执行到位。

2020年1月,高某家人反映,张某已从外地返回溧阳。执行干警得到消息后,立即前往张某家中找到张某并责令其履行义务,张某却坚称无力偿还赔偿款。因张某常年在外打工,执行干警考虑到其或有一定收入,但张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不如实申报财产,故执行干警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向张某亲属释明司法拘留的严重后果,希望亲属能劝诫张某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执行干警两次组织协商  终由亲属代为赔偿

张某姑父深受触动,表示愿意代为清偿,执行干警遂组织其与申请执行人协商。

协商过程中,执行干警首先听取了张某姑父对张某家庭情况的陈述,了解并核实到张某母亲去世多年、父亲身患疾病,全家的经济来源仅靠孤身一人的张某在外务工维持,收入不高又基本用于其父医疗费的开支,经济困难,常常入不敷出。

在感触于张某家境困难的同时执行干警敏锐的抓住张某的同理心,从其父亲患病后自身承受的压力为切入口,让张某将心比心,体会因自己的行为而导致高某多处严重伤残的痛苦以及其儿女对接续医疗费用的渴求,并且通过对法律条文的阐释告知让张某全面接受法与理的精神洗礼,勇敢承担应承担的责任。

另一方面,面对心情沉重的高某子女,执行干警表达了对高某所受遭遇的同情,希望高某的子女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考虑到张某家境实属困难,不能立即拿出钱款进行赔偿的事实,给予一定的预留时间,进行分期付款。但双方未达成和解。

虽然第一次协商的结果不尽人意,双方在赔偿数额上有一定的分歧,但执行干警并没有因此放弃,再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将高某后续的医疗费和张某现有的财产情况向双方阐明。经过执行干警的耐心调和,申请执行人对张某的情况表示同情和谅解,同意适当作出让步,由张某姑父分期支付赔偿款,本案一次性了结。协议签订当日,张某姑父当即支付了一半赔偿金,余款双方约定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一部分、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余款。

2020年12月,张某姑父主动前来法院缴纳所有余款,提前一年清偿赔款。张某及其姑父对申请执行人的体谅和宽容表示感谢,张某姑父代侄偿债、信守承诺的行为也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肯定和赞赏。

哪有什么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年关将至,执行干警日日夜夜在执行道路上默默奔忙,一次执行未果,那就两次、三次……一次协商不行,那就两次、三次……不畏苦、不畏难,他们让我们体会到如何“全力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实现”,让我们读懂了“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让我们在寒冬腊月里多了份温暖和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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