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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晚春“及时雨”、执行助春耕

2023-04-28 15:49:45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这几十亩地终于赶上今年最后的春耕啦,真得好好感谢法院的执行干警们”,溧阳大石村村民开心地说道。近日,溧阳法院妥善执结一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及时维护了大石村近六十户村民的合法权益。

赵某与大石村近六十户村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合同约定赵某承租村民土地及鱼塘进行苗木种植经营。在履约过程中,赵某称受市场影响,旅游行业不景气,树木苗木无人问津,资产亏损严重,长期拖欠村民租金。大石村村民及村委多次催要租金无果,无奈之下将赵某诉至法院。

2022年10月,经法院调解,赵某与四十余户村民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赵某于2022年底前支付拖欠租金,如到期未履行,双方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自行解除,赵某自行清退返还土地,并支付占有使用期间的费用。因赵某未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大石村村民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刻实施现场调查、统计登记造册,并积极走访相关单位、村委和村民代表,仔细确认土地流转、租金支付等具体情况。因大石村尚有十余户村民的案涉土地未进入诉讼程序,眼下又正值春耕时节,如不及时执行交付群众流转土地,就会错过春耕时机,给群众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溧阳法院从诉源治理和执源治理的角度出发,主动将还未进入诉讼程序的案涉土地一并纳入协调内容中。经溧阳法院和多家主管部门联动,最终促成近六十户大石村村民与赵某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由赵某立即清退土地及鱼塘,三十日内出售的苗木所得尽归赵某所有,而大石村村民就剩余苗木可以自行处置以折抵租金,双方握手言和,该案妥善执结。

涉农案件无小事、高效执结护民生。溧阳法院用最短时间顺利执结了涉近六十户村民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帮助村民们赶上了春耕播种的末班车。下一步,溧阳法院将进一步强化司法担当,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及时响应群众诉求,着力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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