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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一面锦旗,十分认可

2025-06-26 15:33:06 来源: 作者:周姝宁、孟 可 访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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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溧阳法院行政庭收到了当事人送来的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感谢承办法官尽职尽责处理案件,切实为原被告双方解决问题。

简要案情

2023年11月,我院受理了原告某制造公司诉被告某置业公司对外追收债权纠纷一案。原告是一家已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在破产管理人对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时,发现了一份特殊的《企业询证函》。该函件由被告主动发送给原告,要求确认被告结欠原告货款高达 1000 万余元,原告也对此进行了盖章确认。然而,被告却坚称这笔债权缺乏真实基础,双方之间并不存在实际履行的买卖合同关系。由于双方对该笔债务的真实性存在根本性分歧,且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原告遂向我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认真审阅卷宗材料,并多次主动联系当事人,深入核查案件细节,努力还原案件事实真相。

经审理,法院认为,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本案中,原告提交的《企业询证函》在形式上存有显著异常——该类函件通常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以确认债权,用于后续催收;而本案中却系债务人主动向债权人发出,且函件中明确声明“本函仅为复核账目之用,并非催款结算”,此举明显有悖常理。综合考量全案证据,法院认为原告未能形成完整证据链条,证明案涉合同确已实际履行,故依法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后原告上诉至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5月,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司法护公正:锦旗背后责任重

这面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法官工作的认可和鼓励,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每一个案件背后,都关乎着群众的切身利益。司法为民,步履不停。在未来的工作中,我院将持续深化司法为民实践,不断提升审判质效,以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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