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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原告汤才保诉被告吴兰英离婚纠纷一案的裁定公告

2023-03-20 16:55:18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苏0481民初8894号

吴兰英:

本院受理原告汤才保诉吴兰英(居民身份证号码:3202231952****5024)离婚纠纷一案现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481民初8894号裁定书。该裁定主文如下:

本案终结诉讼。

原告汤才保已经预交的案件受理费120元,不予退还。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附记: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本案承办法官:周兰,联系电话:0519-87166506,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天目湖法庭,邮编:2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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