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4 16:48:00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0)苏0481民特251号
本院受理的施绮云申请宣告王虹飞死亡一案,经查:被申请人王虹飞,女,1961年8月28日生,公民身份号码3204811961****1628,汉族,江苏省溧阳市人,户籍地为江苏省溧阳市上黄镇周山村委周山村137号,其于2001年离家出走后失踪至今,离家时患有哑巴残疾、精神异常,至今下落不明满19年。现申请人施绮云,系被申请人王虹飞的女儿,向本院申请宣告被申请人王虹飞死亡。今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一年。王虹飞本人在公告期间内应当向本院申报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否则将在公告期届满后被宣告死亡。同时,凡知悉王虹飞生存现状的有关人均应当在公告期内将所知道情况告知本院。公告期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二○年九月四日
附记: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本案承办法官:邵益勇,联系电话:0519-87035105,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民一庭,邮编:21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