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17 13:36:59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苏0481执4794号
魏明涛: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与被执行人魏明涛(居民身份证号码6228231998****0011)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委托江苏常度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魏明涛所有的位于溧阳市和平北路26号4幢1-602不动产进行市场价值评估,并出具了常度不动产司估字(2024)第041号评估报告,评估总价647632元(含室内固定装饰装修价值及部分可移动家具家电价值,其中可移动家具家电价值1964元,详见评估报告)。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评估报告,故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之日起5日内可提出异议,期满无异议的,本院将参考该评估价值进行拍卖。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五日
附记: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本案承办人:张桃,联系电话:0519-68267939,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邮编:21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