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18 16:55:31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苏0481执4400号
张素梅、杨建: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与被执行人张素梅(居民身份证号码4128281971****0943)、杨建(居民身份证号码4128281967****091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依法委托江苏鑫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溧阳市金东花园1幢5-701不动产进行市场价值评估,并出具了苏鑫鼎评房字(2024)第886号评估报告,评估总价84.28万元(含室内固定装饰装修、相关物品资产价值,详见评估报告及物品清单)。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评估报告,故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之日起5日内可提出异议,期满无异议的,本院将参考该评估价值进行拍卖。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八日
附记: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本案承办人:周秋敏,联系电话:0519-68261718,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邮编:21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