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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执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与被执行人李亚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5-03-11 16:56:46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2025)苏0481执272

李亚利

本院在执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与被执行人李亚利(居民身份证号码3413222001**1656)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委托江苏鑫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李亚利名下位于溧阳市和平新村二区3幢3-601不动产进行市场价值评估,并出具了苏鑫鼎评房字(2024)第911号评估报告,评估总价97.66万元(含阁楼、室内固定装饰装修及相关物品价值,详见评估报告)。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评估报告,故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之日起5日内可提出异议,期满无异议的,本院将参考该评估价值进行拍卖。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月十一

 

附记: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本案承办人:张桃,联系电话:0519-68267939,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邮编:2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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