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1 08:52:22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苏0481执1362号
邓正涛: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与被执行人邓正涛(居民身份证号码5224252000****8738)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委托常州市金坛易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邓正涛所有的位于溧阳市后街新村42幢4-502室不动产进行市场价值评估,并出具了金坛易和(2025)房估字第3012号评估报告,评估总价73.446万元(含室内固定装饰装修及可移动家具家电,详见评估报告)。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评估报告,故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之日起5日内可提出异议,期满无异议的,本院将参考该评估价值进行拍卖。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日
附记: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本案承办人:丁松林,联系电话:0519-68266725。
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邮编:21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