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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2025)苏0481执1348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市支行与被执行人熊奎、文族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5-06-16 22:35:53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2025)苏0481执1348

熊奎、文族香: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市支行与被执行人熊奎(居民身份证号码(3425221990****5114)、文族香(居民身份证号码(3425221967****5121)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委托江苏常度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熊奎、文族香所有的位于溧阳市社渚镇景天福苑13幢2单元502室不动产进行市场价值评估,并出具了常度不动产司估字(2025)第017号评估报告,评估总价41.3万元(毛坯含阁楼,详见评估报告)。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评估报告,故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之日起5日内可提出异议,期满无异议的,本院将参考该评估价值进行拍卖。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六日

 

附记: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本案承办人:丁松林,联系电话:0519-68266725。

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邮编:2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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