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20 23:10:00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苏0481执628号
杨建军、溧阳宏发环卫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杨建军(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811973****281X)、溧阳宏发环卫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81MA****QQ2X)、童萌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81执628号之一执行裁定文书。裁定结果:拍卖登记在童萌萌、杨建军名下位于溧阳市南安新村4幢304不动产[房产证号:124962,124962-1;土地证号:溧国用(2013)第02388号](含固定装修及室内家具家电,详见评估报告)。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六日
附记: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本案承办人:张桃,联系电话:0519-68267939,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邮编:21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