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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0481执恢956号执行申请执行人常州市叶格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执行人江苏嘉缘物资有限公司、彭连德、张素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5-06-11 08:50:42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2024)苏0481执956

彭连德、张素梅、江苏嘉缘物资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常州市叶格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执行人江苏嘉缘物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8157****8536)、彭连德(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231962****4639)、张素梅(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231964****462X)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81执956号之一执行裁定文书。裁定结果:拍卖登记在被执行人彭连德、张素梅名下位于无锡市中山路341-F1(4层)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WX1000789024](含固定装饰装修,详见评估报告)。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日

 

附记: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本案承办人:张志伟,联系电话:0519-68268920,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邮编:2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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