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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2023)苏0481破4号溧阳市华府翠香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公告

2023-02-13 16:53:58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2023)苏0481破4号

2023年2月2日,本院根据肖美荣的申请裁定受理溧阳市华府翠香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翠香阁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随机指定江苏国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翠香阁公司管理人,指定赵志强担任管理人负责人翠香阁公司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之日起于2023年3月10前向翠香阁公司管理人(联系人:华玉婷13915086377;联系地址:常州市钟楼区南大街101号新都汇大厦5楼)申报债权。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本案适用快速审理方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3年3月20日10时在本院六楼第三十六法庭(溧阳市罗湾路388号)召开。 

翠香阁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翠香阁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翠香阁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翠香阁公司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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