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31 15:53:39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公 告
本院根据江苏天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2年9月6日裁定受理常州新力纤维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友联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州新力纤维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指定何可担任管理人负责人,同时决定本案适用快速审理方式审理。因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生不宜适用快速审理方式的情形,本院于2023年3月31日决定本案转化为普通方式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