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4 16:46:46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苏0481破38号之三
因溧阳市丰林精密锻压件有限公司与江苏丰林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后至今,除了不宜动用的50万元代还款外,现有的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暂无财产可供分配,需待应收账款追回后再进行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11月14日裁定终结溧阳市丰林精密锻压件有限公司、江苏丰林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的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