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苏0481破57号之一溧阳盛江贸易有限公司的公告
2024-12-01 23: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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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4)苏0481破57号之一
因溧阳盛江贸易有限公司无财产可以支付破产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11月29日裁定宣告溧阳盛江贸易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溧阳盛江贸易有限公司的破产程序。如在破产程序终结后二年内发现有依法应当追回的财产或者有应当供分配的其它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分配。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