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09 10:18:00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院
公 告
(2018)苏0481民初1026号
沈建杰:
本院于2018年3月7日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的(2017)苏0481民初2284号的应诉公告,因笔误,特更正如下:原公告内容中的案号“(2017)苏0481民初2284号”应为“(2018)苏0481民初1026号”;原公告内容中的落款处时间“二○一七年三月七日”应为“二○一八年三月七日”。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三月八日
附记: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本案承办法官:殷克平,联系电话:0519-87035915,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民一庭,邮编:21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