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06 16:32:00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本院于2016年6月17日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的(2016)苏0481民初3847号的应诉公告,因笔误,特更正如下:“定于2016年9月19日下午两时”改为:“2016年9月20日下午两时”。
特此公告
二○一六年九月六日
附记: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本案承办法官:张志伟,联系电话:0519-87032186,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速裁庭,邮编:21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