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进入常州市溧阳市人民法院网站!
溧阳市人民法院

李慧娣、孔翔、孔菱菱诉被告张志勇、六安市智胜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更正公告

2022-04-02 09:15:00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苏0481民初529号

张志勇:

本院于2022年4月1日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的(2022)苏0481民初529号的开庭公告,因笔误,特更正如下:原:“(2021)苏0481民初529号”均应为“(2022)苏0481民初529号”;原“本案定于2022年6月3日上午9:00分在本院第三十三庭开庭审理”应为“本案定于2022年6月6日上午9:00分在本院第三十三庭开庭审理”。

特此公告

 

○二二年四月二日

 

附记: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本案承办法官:雷波,联系电话:0519-87033753,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速裁庭,邮编:213300。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苏ICP备12051667号-1
共有23514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