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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原告史琴芳与被告朱富生、朱云峰健康权纠纷一案的更正公告

2022-06-30 17:20:11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苏0481民初1107

朱云峰:

本院于2022年6月9日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的(2022)苏0481民初1107号的公告,因笔误,特更正如下:原公告中“本案定于2022年7月1120日上午9时在第二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更正为“本案定于2022年7月11日上午9时在第二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特此公告

 

○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附记: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本案承办法官:龚雪,联系电话:0519-87035903,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民一庭,邮编:2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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