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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2022)苏0481民初2905号的更正公告

2022-09-09 16:58:09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苏0481民初2905号

马菊伢、彭海涛、彭真

本院于2022年9月1日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的(2022)苏0481民初2905号的公告,因笔误,特更正如下:(2022)苏0481民初2905号民事判决书中第四页第二十行“案件受理费1246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5000元,合计6246元,由被告马菊伢负担”,现补正为“案件受理费2492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7492元,由被告马菊伢负担。”。

特此公告

 

 

○二二年九月九日

 

 

 

 

附记: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本案承办法官:周兰,联系电话:0519-87166506,

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天目湖法庭,邮编:2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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