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0 16:41:15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苏0481民初5355号
溧阳市华府翠香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2年8月18日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的(2022)苏0481民初5355号的应诉公告,原公告内容有误,予以撤回,现将相关内容另行公告如下: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送达之日起15日,举证期限为送达之日后30日,并定于2022年10月18日上午9时00分在溧阳市人民法院第二十七审判庭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参加诉讼,合议庭将依法进行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九月十九日
附记: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联系人:金震,联系电话:0519-87035925,邮编213300。
地址: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溧阳市罗湾路3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