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26 18:07:42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苏0481民初4646号
溧阳华府猫萌哒萌宠乐园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杨宁诉被告华府猫萌哒萌宠乐园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481民初4646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溧阳华府猫萌哒萌宠乐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杨宁归还借款200万元,支付以200万元为基数、以8%为标准、自2019年12月22日至2021年5月12日期间的利息,并承担以200万元为基数,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自2021年6月17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期间的利息;二、被告江苏五星嘉柏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2800元,由两被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交纳办法》规定的标准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记: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本案承办法官:葛为国,联系电话:0519-87116923,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民二庭,邮编:21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