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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原告连云港元茂吊装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金马工程有限公司、蒋奇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的应诉公告

2023-04-06 18:58:00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3)苏0481民初1664号

 

蒋奇:

本院受理原告连云港元茂吊装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金马工程有限公司、蒋奇(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811987****2835)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和证据材料等。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欠款113200元及利息暂计1000(以113200元为本金,利息按LPR自起诉之日起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合计1142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送达之日起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之日起15日,并定于2023年6月16日上午09:00在溧阳市人民法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溧阳市蒋店南路88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若不按时到庭参加诉讼,合议庭将依法进行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三年四月六日

 

附记: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本案承办法官:韦建军,联系电话:0519-87033095,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高新区法庭,邮编:2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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