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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原告南京合邦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常州淳璞游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南京淳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判决公告

2024-03-13 17:07:53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

 

                      

2023)苏0481民初11405号之一

 

常州淳璞游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南京淳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合邦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常州淳璞游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81MA1****01M)、南京淳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765****22X)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481民初1140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常州淳璞游乐设备制造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南京合邦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租赁费13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13000元为基数, 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自2023年11月10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南京淳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应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南京合邦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6元,由被告常州淳璞游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南京淳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诉讼费交纳办法》的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将作自动放弃上诉处理。

特此公告

 

                         ○二四年二十九

 

附记:本公告通过本院官网刊登。联系电话:0519-87166523,联系人:潘忠,地址:溧阳市人民法院竹箦法庭,邮编:2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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