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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原告周秀梅诉被告李枝红、李利军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的应诉公告

2024-01-29 22:32:00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3)苏0481民初9234号

 

李利军:

本院受理的原告周秀梅诉被告李枝红、李利军(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811973****0013法定继承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4年2月29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六法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若不按时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进行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本案承办法官:赵旭东,联系电话:0519-87035916,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邮编:2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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