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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多次奔波千里执行 只为维护合法债权

2015-02-15 10:22:00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年前能拿到这笔钱,多亏了法院执行法官,真的太感谢你们了。”2月9日下午,当事人走进我院执行局办公室,将写有“秉公执法、廉洁高效,服务热情、为民解忧”的锦旗送给执行局许长恩法官。

    溧阳A公司与B公司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经我院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自觉履行义务,随后,A公司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发现B公司在宁夏某公司有到期债权315万元,要求宁夏某公司协助冻结,宁夏某公司对全部到期债权没有异议,却也未自动履行义务。后经追加该公司为被执行人,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该公司,该公司仍未履行。后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基本账户金额来往频繁,有履行义务的能力,经法定程序将该公司加入最高人民法院系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乘坐飞机、出入境等强制措施,促使双方达成和解,案件最终得以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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