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14 17:01:00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公告
江苏天目湖山南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申请人葛志清以你单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本院申请对你单位进行破产清算。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破产清算申请书副本、合议庭通知书及限期异议通知书,并定于2022年3月2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十五审判庭召开听证会,若不按时到庭参加听证,合议庭将依法审查处理。如被申请人有异议,应当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四日
(院印)
附:法院联系人周俊华,联系电话:0519-87116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