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24 17:05:22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公告
溧阳市濑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本院根据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的申请,于2022年5月19日裁定受理溧阳市濑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一案。因你公司无法联系,故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审判组成人员通知书、债务人提交材料通知书。你公司应于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如拒不提交或提交的材料不真实,本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本案承办法官:王玉燕,联系电话:0519-87035022,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邮编:21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