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0 09:53:38 来源: 作者:孟可、李中伟 访问数:
不少人认为,丧葬费、抚恤金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可以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法继承,也可以通过立遗嘱的形式自行处理。但事实是这样吗?一起看看下面的案例~
01基本案情
王老汉早年丧偶,膝下育有三子——王老大、王老二、王老三。随着孩子们的成长与成家立业,王老汉始终保持着独立生活的能力,而三位儿子也始终履行着赡养义务。2023年,王老汉不幸离世,遗留下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项下的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若干万元。王老汉去世后,王老大未经王老二、王老三的同意,擅自领取并占有了上述补助金及抚恤金。对此,王老二、王老三表示强烈不满,并主张应平等分配这些款项。尽管双方进行了多次协商,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最终,王老二、王老三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裁决。
02调查与处理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本案系共有纠纷,丧葬补助金与抚恤金均不属于王老汉生前的财产,也不应纳入遗产范畴。具体而言,关于丧葬补助金,由于王老汉去世后的丧葬费用是由三位儿子共同承担的,因此,该丧葬补助金应由三位儿子等额享有。至于抚恤金,其性质是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及精神安慰,鉴于三位儿子均对王老汉尽到了一定的照顾和赡养义务,故该抚恤金同样应由三位儿子等额享有。
基于以上事实,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王老大需返还王老二、王老三应得款项。
03法官提醒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是国家或死者单位在死者去世后,为死者亲属提供的经济援助。其中,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中的丧葬补助金旨在帮助死者近亲属处理丧葬事宜,这笔款项并非死者生前的财产,因此不属于遗产继承的范围,而应归丧葬费的实际支出者所有。
抚恤金则是用于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的,它同样不属于死者的遗产,而是属于死者直系亲属的共有财产。在共有财产的处理上,如果共有人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应视为按份共有。对于按份共有人来说,如果他们没有约定各自享有的份额,或者约定不明确且无法确定出资额,那么应视为等额享有。
最后,法官也表达了对双方当事人的深切期望:原、被告均系死者的至亲之人,如今却因财产分配问题产生争议,想来也并非死者本意。因此,法院希望双方能够和睦相处、互相帮扶,并愿尽最大努力减少双方矛盾,以告慰逝者之灵。
04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如果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