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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我院联合市检察院举办“惩治酒后驾车,倡导文明交通”法律宣传暨集中宣判活动

2013-04-27 10:59:00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随着我市经济高速发展,机动车数量猛增,饮酒驾驶等现象频发,2013年截至4月底,我院受理危险驾驶案件数量已达到46件,去年全年共受理该类案件61件,同比上升170%,尤其涉及乡镇农村地区的二轮三轮机动车案件超过了全部案件的六成。针对此种情况,426日上午,我院联合市检察院在上兴镇政府大会议室联合开展了主题为“惩治酒后驾车,倡导文明交通”的集中宣判暨法制宣传活动,旨在通过法制宣讲和案件宣判普及禁止酒驾的交通法规知识,提高驾驶人安全驾驶意识。我院分管副院长温建美、市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领导也出席了本次活动,上兴镇政府也对此次活动给予了大力支持,组织了包括上兴镇机关干部、村干部、企业员工以及当地村民代表共计20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我院法警大队为本次集中宣判活动精心布置,出动了大量警力,确保宣判活动有序进行;行装科为活动提供了车辆保障,并与相关部门就押解囚车的通行问题提前做好了沟通交流,确保囚车警车的顺利通行。

会议首先由市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刘华就危险驾驶案件的犯罪构成以及司法概况做了相关介绍和总结,随后我院刑庭法官段云松根据危险驾驶案件的审判实践以及普通群众对危险驾驶案件法律适用的典型疑问进行了相关的法律宣传,最后由我院刑庭庭长薛文华对近期六起危险驾驶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六名被告均被判处实刑,并处罚金。

整个活动气氛庄严,旁听人员聚精会神,认真学习相关交通法规知识,并在活动结束后普遍表示深受启发,从法律宣讲中了解了相关法律知识,通过鲜活的事例认识到醉酒驾车的严重后果,强化了“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法制意识。

本次活动还吸引了包括常州电视台、溧阳电视台、溧阳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到场采访,司法部门希望通过新闻媒体的宣传,能让更多市民了解酒后驾驶的严重危害,建立“拒绝酒驾,平安出行”的安全驾驶意识。

图一、现场

图二、集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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