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02 15:08:00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近日,溧阳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市社会综合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的通知,我院被评为2014年度全市社会综合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2014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创新思路,踏实工作,为全市“紧跟苏锡常、同步现代化”工作大局创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