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院与华东政法大学联合开展第二期“法律助理”项目。6月18日,我院共接受了4位法律助理进行为期3个月的实习锻炼。
为了这次活动能取得良好的效果,我院进行了精心的组织和安排,特别指定了4位业务庭庭长作为“一对一”带教老师。
闫军伟,1988年8月,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在读,专业方向:民事法律实务,暂时被安排在民一庭。
程秋雨,1992年8月,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在读,暂时被安排在刑庭。
詹学堂,1989年9月,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在读,专业方向:知识产权法律实务,暂时被安排在民二庭。
唐维,1992年7月,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在读,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在读,暂时被安排在速裁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