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16 09:04:00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近日,溧阳市委办公室下发溧政发[2015]43号文件,决定对2014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给予奖励。我院李江明、阮留生、宗金福、刘学民、鲍进平、宋稳、段云松、龚雪、徐建国、刘金文、虞斐、张云、陶菁、许云华、沈杰、杨文武、张萍17名干警荣获嘉奖,金震、李中伟、殷克平3名干警记三等功一次。希望全员干警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创新,扎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