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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法官办案得民心 当事人寄来表扬信

2015-08-03 10:29:00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我能碰到薛凯法官而感到幸运,也为你们有这样的法官而祝贺,人民有这样的法官而庆幸。”近日,溧阳市南渡镇强埠村委塘南村村民杨建军给我院南渡法庭邮寄了一封表扬信,以表达对该庭青年法官薛凯尽心尽责的工作作风的肯定及感激之情。

        2008年1月10日,朱某与杨建军订立协议,将位于溧阳市南渡镇堑口村委里溪桥北面狄家圩的鱼塘转租给杨建军,承包期为十年。2013年3月,杨建军将诉争鱼塘转包给黄某。经邱某介绍,黄某于同年3月26日将该鱼塘转包给了郭某。又经邱某介绍,郭帅于同年9月6日将该鱼塘转租给了闵某,该鱼塘现由闵某实际经营。现因闵某占用鱼塘,致使杨建军无法收回,经多次催告无果,故诉至我院,请求判令闵某立即返还鱼塘。

        立案受理后,承办法官薛凯详细查阅案卷材料,庭审时耐心地开导被告,细心地讲解法律知识,后与合议庭其他成员合议,依法认定了闵某经营诉争鱼塘无合法基础,并据此判决闵某于2015年1月31日前向杨建军返还座落于南渡镇堑口村委里溪桥北面狄家圩的鱼塘。事情虽过了好长时间,杨建军心中一直难以平静,薛凯法官的尽心尽职让其感动,用智慧、用行动为老百姓做实事,让其感动。为此,杨建军写下这份感谢信,信中称:“虽然金额不多,但要(是)两个案子,涉及的人很多,初次与薛凯法官相处,留下了和蔼可亲的印象,进一步相处中,发现年轻的薛凯法官语言逻辑性很强,对法律知识的精通......在庭审中展现的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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