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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我院新案号国标实施首日运行良好

2016-01-07 14:23:00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自2016年元旦起新案号国标正式施行,为确保新案号国标的正确实施,溧阳法院立案庭认真准备,及时沟通,采取多项措施,确保登记立案工作顺利开展。元月四日全院首日新收立案登记各类案件79件,无一差错。   

  一是提前加强学习,了解掌握各类案件新案号的基本要素和规律,通过组织参加视频培训,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和省院新案号标准培训课件,进一步加深对新案号编制的系统了解,掌握操作要领。   

  二是加强上下级工作联系,由于立案系统升级发生在元旦期间,法庭立案系统并未及时授权,导致法庭立案难以进入排序,立案庭及时与上级法院联系,给全院四个法庭内勤分别授权,保证法庭与院本部统一排序。针对立案过程中系统未设置的模块,立案人员及时通知技术人员添加,以确保案件性质正确。   

  三是加强小额诉讼立案的强制推进,根据省院苏高法电[2015]831号电传精神,自元月一日起所有登记立案的诉讼案件,凡符合小额诉讼程序的,一律在立案时选择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立案,系统自动进入小额诉讼模块,立案当日全院共有5件小额诉讼程序案件登记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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