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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伪造存款单为续骗 已婚男谎言拆穿终获刑

2016-03-11 13:44:00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连日来,经溧阳法院详细取证审理,溧阳一无业男子石某隐瞒自己未离婚的事实,并假借与小芸结婚为名,诈骗钱财的案件终于尘埃落定。当层层谎言被剥开后,在法律面前,石某终究为自己的行为买了单。

  据悉,起初,石某与小芸(化名)同在溧阳某企业工作,两人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后不久,石某被单位开除,石某与妻子也常常因小芸而吵架,导致分居,一直没有工作的他,为了向家中父母要钱,常常编造各种谎言。因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石某最终将主意打到了小芸身上。2014年11月份至2015年2月份,石某隐瞒自己未离婚的事实,以与小芸结婚为名,骗取小芸的信任,采用虚构承包客车等事实,骗取被害人小芸人民币9000元。2015年3月29日,没有经济来源的石某虚构自己需凑90000元钱存银行的名义,但无奈公司老板抵债汽车只卖了86000元,骗取小芸人民币4000元,后通过小广告找人制作了伪造的中国农业银行存单,存放在小芸处,使其相信自己有90000元存款金额,之后,他如愿以偿多次借钱,先后骗取小芸人民币15800元。2015年8月,因假银行存款单被石某拿走并被声称弄丢后,小芸一直联系不上石某,遂报警,案发后,石某接民警电话,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溧阳法院一审认为,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石某为实施诈骗犯罪伪造金融票证,其行为已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石某接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综合考虑,石某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最终被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退赔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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