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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溧阳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会

2021-11-26 11:34:45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11月25日下午,溧阳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会,会议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云兰主持,全体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和各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风雨兼程百年路,不忘初心再出发。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钱武城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等相关文件精神,带领与会人员全面学习领会全会精神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切实从中汲取新的智慧和力量,用党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来鼓舞斗志、明确方向、凝聚力量、坚定信心。

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枫对《决议》的“两个特点”“两个确立”“八个方面”“十个坚持”再次重申并强调,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必须牢牢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的总结中,看清过去,展望未来,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确保人民法院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前行。

竹箦法庭负责人李中伟、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许云华围绕学习内容,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进行了交流发言。

李中伟:三个角度,三点体会从历史的角度看,《决议》虽然与前两次决议产生的历史条件、时代背景、所要解决的问题都有所不同,但都是在重大历史关头作出,都具有定义历史、统一思想的作用,对于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从《决议》的内容看,《决议》全面回顾党的百年奋斗历程,指明党所取得的光辉成就和历史经验,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原创性思想、变革性实践、突破性进展和标志性成果,有利于引导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进一步坚定信心。从学习贯彻的角度看,《决议》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献,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宣言,更是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指南,我们要坚持学以致用,树立正确党史观,确保司法裁判始终坚持正确价值导向。

许云华:勿忘、不愧、不负勿忘昨天的苦难辉煌,《决议》是在建党百年之际全面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是“郑重的历史性、战略性决策”,我们要通过回顾历史,把握规律,增长智慧、增进团结、增加信心、增强斗志。无愧今天的使命担当,作为人民公仆,我们要坚定理想信念,恪守为民职责,把群众关心的问题当“家事”,把群众谋求的利益当“家业”,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勤奋敬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负明天的伟大梦想,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的关键节点上,我们要始终坚持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指导工作开展,用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干劲、更好的作风、更严的纪律,以实实在在的奋斗创造实实在在的业绩。

党心凝聚人心,党旗映照法徽。溧阳法院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实处,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勇往直前的奋斗姿态,在新的赶考路上展现法院新气象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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