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垫付追偿难 司法建议获回应
2018-03-06 16: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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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年初,我院竹箦法庭针对在审理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社会管理人向有关交通事故的责任人追偿垫付款的系列案件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如向医院垫付有关费用后未能及时向有关交通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追偿、没有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承诺书模板单一等,并据此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
近日,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我院竹箦法庭提出的司法建议给予了高度评价及表示了衷心的感谢,并将相关的整改和完善意见及举措向我院进行了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