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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行刑衔接,优势互补,助力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

2023-11-17 10:58:53 来源: 作者:杨文豪 访问数:

为进一步落实知识产权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联动协作机制,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相统一,11月10日,溧阳法院邀请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执法工作人员旁听了一起假冒健身器材注册商标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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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被告人崔某在销售健身器材过程中,将从网上购买的A公司健身器材注册商标贴制在其自行生产的健身器材上,假冒A公司的健身器材对外销售,销售金额达75000元人民币。经鉴定,上述健身器材为假冒A公司注册商标的商品。溧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崔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据此,判处被告人崔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参加旁听的执法人员表示,旁听庭审有助于统一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办理知产案件证据采信、事实认定的标准,强化行政与司法协作配合,完善行刑衔接机制,促进知识产权保护资源整合、力量汇合、效应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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