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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法官同志,谢谢你们帮我要回了‘救命钱’”!

2024-01-02 08:45:12 来源: 作者:吴立国、赵易 访问数:

近日,溧阳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为受伤亟需医疗费的当事人要回了继续治疗的“救命钱”,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原告杨某在溧阳某工地打工,该工地由徐州某公司承包后违法转包给陈某。杨某在工地上工作时被吊机撞倒摔伤,致全身多处骨折,经鉴定机构鉴定为五级伤残,因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杨某到溧阳法院起诉陈某及徐州某公司,要求赔偿其损失。

承办法官了解到杨某受伤后在医院已花费治疗费20多万元,伤情严重,但杨某目前已无钱支付后续的治疗及照护费用,急需被告的赔偿款来继续治疗。为帮助杨某尽快解决燃眉之急,承办法官多次联系建筑公司,在征得原告与被告的同意后,立即组织双方开展调解,从社会责任和人道关怀等角度对被告进行释法说理,要求两被告尽到应尽的责任,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陈某和徐州某公司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给杨某相关赔偿款,杨某不再向陈某及徐州公司主张后续治疗及其他相关费用,案涉纠纷一次性解决。

溧阳法院将继续把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将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重中之重,用心用情用力为困难弱势群体撑起一片“法治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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