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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植树节 | “植”此青绿,在春天里种下一棵“法治之树”!

2024-03-13 16:15:23 来源: 作者:张慧姗 访问数:

孩子教育,跟植树一样,一开始就要竖正,否则就会长歪。                  —习近平

“孟春之月,盛德在木”,一年一度的植树节如期而至。为推进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以法治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天目湖人民法庭依托“延时‘法’课堂 护航‘他’成长”品牌项目,积极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通过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在润物细无声的中为学生们种下法治的“种子”。

一、“扎根培土”——法院知识知多少

法官老师张慧姗首先向同学们详细介绍了法院的“人”、“事”、“物”,在实物讲解和图片展示中,帮助同学们全面了解法院的工作及职能,鼓励学生们学法、懂法、守法,树立追求真善美的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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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施肥浇水”——以案释法敲警钟

法官老师以《校园欺凌不可为,平安校园共推动》为主题,结合学生们的学习和生活实际,从一个个真实案例入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学生们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表现及危害”以及“如何防范校园欺凌”,并采用分组讨论的互动形式,与学生们积极互动,引导学生们从认识法律到运用法律,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拒绝并抵制校园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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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修枝剪叶”——法治教育记心中

 花木的蓬勃生长,离不开园丁的修枝剪叶;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更离不开法治的阳光雨露。课后,法官老师和同学们在校园里一同种下“法治之树”,共同将对法治的崇尚和热爱倾注在这一个小小的树苗中,希冀通过学生和法官老师的共同努力,让这颗“法治之树”向阳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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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普法工作如同在春天播下的一颗种子,要用心去浇灌,要用灵魂去触碰灵魂,最终才能开出灿烂的花。在今后的工作中,溧阳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不断丰富法治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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