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进入常州市溧阳市人民法院网站!
溧阳市人民法院

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 | 支部共商聚合力 同心共融促发展

2024-03-15 09:20:20 来源: 作者:张慧姗 访问数:

坚持“党建引领”是践行“枫桥经验”的核心,为进一步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加快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近日,溧阳市人民法院联合金坛区人民法院就如何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进行共商、共谈、共谋。金坛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辑,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云兰等参加活动。

金坛1.png

在天目湖人民法庭庭长李丽的带领下,罗辑副院长一行参观了天目湖人民法庭智慧法庭建设、办公场所建设、办公设备配备情况等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随后,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田文向罗辑副院长一行介绍了溧阳法院“微党校”在硬件设施打造、教育培训开展、制度机制创新、与外单位交流共建等方面情况。参观过程中,双方就“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中的基础设施建设、基层党建品牌建设等进行了交流与沟通。

金坛2.png

在座谈会上,罗辑副院长、王云兰副院长先后介绍了所在法院基层法庭的人员结构、审判管理、诉源治理等方面的情况,并围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及如何提高审判质效指标、推动诉源治理、深化多元解纷等内容一一进行了深入探讨和经验交流。双方纷纷表示,通过此次交流学习,不仅增强了兄弟法院之间的沟通和联系,还达到了双方取长补短、共同进步的良好效果,在今后的工作中,双方将积极建立支部之间的共建共享机制,拓宽工作思路和视野,努力打造符合常州特色的“枫桥式人民法庭”,助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溧阳法院将守正笃实,积极探索“党建+N”工作模式,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充分利用人民法庭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三大优势”,更好地服务基层治理、乡村振兴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社会治理中赋能添彩。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苏ICP备12051667号-1
共有23514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