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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执行110丨闻警而动雷霆出击,执行利剑尽显锋芒

2024-03-28 16:13:31 来源: 作者:王鹏超 童鲁萍 访问数:

近日,溧阳法院“执行110”接到报警后雷霆出击,成功将被执行人李某拘传到院,促使其当场履行18万元,该案执行完毕。

这是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2014年,赵某与苏州某装修公司签订《装饰工程合同》一份,约定由装修公司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接溧阳某场馆的装修工程。赵某按约支付货款,装修公司却未按期交付,后经赵某多次催促,装修公司依然未能完工,赵某开业计划一拖再拖直至落空。无奈之下,赵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溧阳法院查明事实后依法作出判决。因装修公司未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中,执行干警依法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对被执行人装修公司名下财产提起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多次与装修公司法人黄某电话沟通,黄某表示目前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无法一次性偿还债务,请求分期履行,并由李某作担保。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协议约定黄某分期履行义务,李某为该笔债务承担担保责任,后赵某撤回执行申请。然而,黄某再次“爽约”,赵某向法院追加担保人李某作为本案被执行人,并申请恢复执行。

恢复执行后,溧阳法院穷尽各种执行措施,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最终,该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进行了结案。“终本”并不意味着案件就到此为止,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仍定期查询两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查找行踪线索。

一日,溧阳法院“执行110”接到申请执行人赵某的电话,电话中赵某提供了被执行人李某因涉嫌一起寻衅滋事罪正在无锡某派出所接受讯问的线索。获悉线索后,“执行110”值班干警在30分钟内完成核实案情、下达指令、集合出发等工作,驱车赶往无锡某派出所等待李某讯问结束,依法对其进行了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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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传到院后,执行干警严厉批评了李某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错误行为,敦促其立即履行义务,否则将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眼见执行干警“动真格”要对其拘留,李某当即转变态度,主动承认错误,筹集钱款18万元当场支付。30分钟内出警、6个小时内履行义务,在执行干警奔赴无锡往返230余公里拘传被执行人到院履行义务后,该案顺利执结。

“执行110,真的太灵了,感谢法官!”离开法院时,赵某向执行干警表示由衷感谢。

“执”民之所急,“行”民之所盼。为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质效,实现对被执行人及其车辆、财产的及时有效控制,加大对躲避、抗拒执行等拒不履行行为的惩戒力度,溧阳法院建立“执行110”快速反应机制,执行干警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明确财产线索和被执行人下落,第一时间出警处置案件,及时回应申请执行人诉求,以看的见的执行成效跑出执行加速度,捍卫生效裁判文书的权威,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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